疾控改革是避免公共衛生滑坡的關鍵
武漢率先啟動了公共衛生體系改革的進程。近日,武漢衛健委披露公共衛生改革計劃,包括成立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委員會,設立公共衛生總師、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崗位等。
2020年國務院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有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”的專門段落,要求“堅持生命至上,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制。”這項工作由國家衛健委牽頭,要求在12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,并納入國務院督查范圍。據筆者了解,“關于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的意見”早在2017年就啟動編制工作,業界原預計2018年底出臺。
鑒于全國性疾控改革政策尚未出臺,目前幾乎所有公共衛生方面的改進都圍繞醫療機構、設備的提升進行,比如: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建設,升級改造重大疫情救治基地,使二級以上醫院達到核酸檢測條件。醫療投入增加、醫療技術提高固然非常重要,但并不必然帶來公共衛生體系的優化。當“千億公共衛生市場”“醫學裝備行業崛起”成為熱門標題,莫讓公共衛生改革蛻變為一場“產業狂歡”“醫療盛宴”。
過去十年,被流行病學家曾光教授稱為“公共衛生滑坡的十年”。據調研了解,有的省份疾控機構(CDC)因“甩財政包袱”被并入醫院,成為遠不如臨床科室的邊緣科室;有的CDC淪為“關系戶”、“退二線”人員的落腳地,年輕公共衛生醫師職業晉升無路、薪酬激勵不足;有的CDC內設部門疏于疾病防控本職,卻靠疫苗準入、職工體檢等業務過度逐利甚至非法牟利。
對上述問題,有“行政化”與“去行政化”兩種截然相反的改革呼聲:一種是將疾控機構(CDC)改為有獨立執法權的行政部門(“國家疾控局”),甚至成為中央-地方垂直管理的強權機構。另一種模式是繼續保持CDC技術支撐部門的身份,強化CDC的技術專業性與職能獨立性,并遏制地方政府及其行政部門對CDC的不當干預。
在“行政化”和“去行政化”路線之外,武漢市政府選擇的是“第三條道路”:將現有決策權更多分享給CDC。
一是在不將疾控機構從衛健委獨立出來的前提下,武漢市將武漢市、區疾控中心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納入同級衛健委的領導班子,這確保CDC主任進入衛健委的權力核心。
二是在維持行政主導權的前提下,強化專業背景人士的話語權和決策權,包括:在武漢市衛健委設立公共衛生總師,在武漢CDC設立首席公共衛生專家。
三是盡管不開展新一輪機構改革,但在武漢市、區兩級組建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委員會,配備公共衛生專干,作為一個跨部門協調機制,有望強化疫情防控的協調性。
回首中國前兩輪疾控體系改革,從預防醫學科學院改為美式疾控機構(CDC),再從非典疫情后形成行政部門(疾控局/疾控處)、技術支撐部門(CDC)的雙層架構。這兩輪改革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,無論采取什么樣的組織架構,無論由哪一方承擔疾控職能,整個國家的公共衛生體系不能碎片化,公共衛生的能力建設只能強化而不能弱化。也就是說,疾控體系改革必須置于“健康中國”戰略的大方向上通盤考慮,尤其是不能讓疾控機構(CDC)、專病疾控防治機構、醫療機構(如:傳染病醫院)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,由于割裂或內耗而削弱整個公共衛生體系的能力。
在武漢方案選擇“第三條道路”的基礎上,筆者建議決策層解決以下三個關鍵問題:
一是人才是疾控體系的第一資源,要為疾控體系吸引、安置、留住人才完善激勵機制,優化一線公共衛生醫師、疾控科研人員的薪酬待遇、職稱職級等規則,讓人才不需要靠旁門左道甚至違法違規就能獲得體面的收入。
二是信息(數據)是疾控體系的第一資產,要疏通CDC與公立醫院(傳染病??漆t院、綜合性大型醫院)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(核酸檢測點)之間信息通報、數據共享機制,允許基層公共衛生機構不經本地政府批準向中國疾控中心(CCDC)直報疫情。
三是在專業技術能力是疾控體系的第一優勢。CDC進入權力核心之后,要避免從事行政管理工作而陷入“文山會海”,因而荒疏了科研能力、疾病早期干預職能、流行病學調查能力。
(作者為中國價值醫療研究中心主任)
(責任編輯:李偉)